4月2日下午,法学院举行新时代的中国宪法修改和宪法教育专题报告,学院宪法学教授刘静仑作主题发言。学院党委副书记郑建村、副院长胡海涛以及全体教师参加。报告会由法学院党委书记郭广辉主持。
刘静仑从确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坚持和加强中国共产党全面领导、完善全面依法治国和宪法实施、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等方面阐释了宪法修正案的具体内容。
报告会现场
郭广辉在总结讲话中指出,宪法修改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大背景下,我国法治建设取得的重大成果,体现了新时代宪法与时俱进的生动步伐,体现了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新要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进入新时代,宪法修改有利于强化党的领导,提升国家治理能力,实现社会长治久安和民族复兴。他要求,学院全体教师应进一步深入学习,将这次修宪的内容、作用、重大意义原原本本地通过课堂传达给大学生,使新的宪法精神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培养大学生成为知法、守法、懂法、用法的楷模。
本次报告精准解读了宪法修正案的相关内容,对学院提升教育教学水平有重要促进作用,对法学院“一流党建”和法学“一流学科”建设有重要推动作用。(撰稿:法学院 谢梅玲 摄影:王康)
【值班编辑:黄兆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