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门卫管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2-06 浏览量:

防控疫情,人人有责。为坚决打好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保障全校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省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和石家庄市《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社区管理的通告》,现就进一步加强校园门卫管理通知如下:

一、实施校园封闭式管理

1.校园只保留南门一个出入口,其他出入口一律关闭;

2.所有外来人员和外来车辆严禁进入校园。如有特殊情况进入校园的,校内归口部门要报安全工作处批准;

3.教职员工无紧要事项不准进入校园,确需进入的要提前1天向所在单位负责人提出申请,经批准后以部门为单位将申请人姓名、单位名称、事由和14天内无发热等基本信息进行汇总,提前报学校安全工作处备案无备案教职工不允许进入校园。

4.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成员、后勤保障人员、大气治理人员等,严格按照备案要求执行;

5.进入校园人员必须佩戴口罩,主动出示校园卡或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服从门卫执勤人员管理,自觉接受登记、体温检测和车辆消毒等工作。

二、全面排查校内人员

1.对校园内所有场所逐一排查,对值班、执勤、后勤保障等确需居住在校园的要逐一登记,建档立卡并认真落实“晨午检”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确保不出任何问题。

2.严格控制校内人员数量。除担负学校疫情防控任务的必要人员外,其他人员要严加管控。在校留学生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进一步加强管理。

三、依法依规处置

对校内、外人员拒不配合检查,故意损害学校公共设施以及提供虚假信息,隐瞒不报造成疫情传播的,报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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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6日

(非常时期,为了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请大家理解并严格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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