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统筹做好2023年教学科研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境)工作,请各有关单位认真研究本单位2023年教学科研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统筹考虑科研经费、出国任务、人员构成、国别、出访时间等要素,严格把关,并于2022年6月2日前将本单位经审批盖章的纸质版《2023年度出国计划表(教学科研人员)》(见附件1)报送至外籍专家公寓一楼办公室,同时将word、PDF电子版发送至邮箱fzylzd@qq.com。
未列入申报计划的单位及个人,原则上2023年无预算安排,不予派出。
联系人:张璐璐
联系电话:13171587532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22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