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全面落实第30个国家消防安全月“落实消防责任,防范安全风险”主题,普及消防知识,提高全民消防意识,结合石家庄市消防救援支队《关于印发〈石家庄市2021年度“119”消防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冀石消函〔2021〕354号)要求,自即日起在全校师生员工中开展“全民消防安全学习”活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对象
学校全体师生员工(含临聘、外包人员)
二、学习时间
即日起——11月30日
三、学习方式
“全民消防安全学习”活动依托国家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全民消防学习平台”,采用在线学习方式进行。具体注册、登陆方法参见附件《全民消防学习平台支付宝注册方法》。
四、学习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尤其是消防安全责任人要认真组织、部署,确保学习活动全员参与,按时完成学习任务并取得实效,切实提升全体师生消防安全防范能力,杜绝发生各类消防安全事故。
2.各单位师生的注册率将作为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情况的重要观测指标。
3.12月2日前,各单位填写《注册学习情况统计表》,由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交安全工作处消防科(第四办公楼116室)。联系人:夏晨光,电话:87665119 / 15931195620。
安全工作处
2021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