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民法典学习”暨“我与民法典”征文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4-08 浏览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民法典普法工作,强调“要把民法典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加强对青少年民法典教育”。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化民法典学习宣传,引导广大师生学深、学懂、学透民法典精神。按照省司法厅、省教育厅、省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民法典进校园”暨“我与民法典”征文活动的通知》要求,现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 “民法典学习”暨“我与民法典”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学习宣传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学习宣传民法典的基本原则和重要内容,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活动,引导广大师生增强法治观念,强化法律意识,培养法治思维。

二、活动方式

1、各单位积极通过专题讲座、报告会、主题班会等形式,向师生开展生动鲜活的法律解读,引导师生遵法守法。广大师生可通过“河北教育发布”“河北司法行政在线”“河北普法”“河北青少年民法典学习”等微信公众号平台,查阅、学习民法典有关资料,观看民法典视频。

2、为进一步激发广大师生学习宣传民法典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检验民法典学习宣传效果,开展以“我与民法典”为主题的征文活动。(征文活动方案见附件)


法制工作办公室

2021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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