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加快构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体系的意见》(教思政〔2020〕1号)和《河北省教育厅等八部门转发<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加快构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体系的意见>的通知》(冀教德育〔2020〕9号)要求,统筹推进高校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按照《关于遴选河北省高校网络思政大V的通知》要求,现决定开展我校网络思政大V推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选主体
我校全体在校师生,推选分为学生组和教师组:
(一)学生组:全体在校生;
(二)教师组:我校思想政治工作干部、党务工作干部或从事相关领域理论研究和实践工作的专业教师。
二、申报条件
申报网络思政大V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申报人需注册并认证个人新媒体平台账号,平台包括但不限于微信公众号、抖音号、头条号、哔哩哔哩号、微博、QQ公众号等,且运营时间1年以上,拥有一定数量的粉丝,在广大师生间有一定的影响力。
2.申报人严格遵守《网络安全法》,遵守我校关于新媒体平台相关管理规定,对平台规范管理。
3.平台运营内容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在网络舆论引导、网络文化建设、净化网络空间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无负面信息,无负面舆情,无有损或可能有损学校形象、教师或大学生形象的内容。
三、推选规则
1.专家评审:申报人需填写申报表(见附件),对运营的新媒体平台进行详细阐述,内容包括运营理念、管理方式、运营内容、原创数量及频率、点赞量、转发量等,并附相关佐证材料,如后台数据截图,主题界面截图等。我校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专业评审,此项占推选总分的70%。
2.线上投票:申报人需提供新媒体平台500字左右介绍及平台二维码,宣传部新媒体中心将在微信公众号对所有申报人平台进行宣传展示并进行线上投票,此项占推选总分的30%。
四、推选流程
本次推选采用层层申报,分级负责的原则。各二级单位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好本部门师生申报工作,并对本部门拟报送人员及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同意后方可申报,各部门师生原则上可分别申报1人。
请各部门于3月10日前统一提交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44252370@qq.com,纸质版报送宣传部202室。
党委宣传部
2020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