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校区项目工作进展情况,经研究确定东校区项目地下小房认购及车位选定有关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地下小房认购及车位选定工作,经学校东校区商品房申购工作领导小组、市征收办和长安房地产开发公司充分沟通商议,决定成立东校区项目地下小房认购及车位选定专项工作组,各组人员组成及职责如下:
(一)综合协调组
组长:王继伟、李军
副组长:潘国顺、段玉山、付春方、史永革
成员:赵洪海、申越魁、娄汝军、马辉、董士璇、任建军、赵永玲、市征收办1人
主要职责:
1、负责地下小房认购及车位选定总体工作及各组相关工作的统筹协调。
2、负责地下小房认购及车位选定工作方案的制定、通知的拟稿和发布。
3、负责地下小房面积确定及地下小房和车位展板的制作。
4、负责通知购房(车位)户按时参加地下小房认购及车位选定。
5、做好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叫号计时及外围展板组
组长:段玉山
成员:娄汝军、贾力、马辉、陈世军、李绍峰、吕延路、任建军、段志军、市征收办1人
主要职责:
1、负责按照既定顺序叫号并签发流程表。
2、负责认购选定计时工作。
3、负责车位、地下小房外围展板张贴及相关情况的说明工作。
(三)认购组
组长:潘国顺
成员:赵洪海、管树峰、董士璇、赵永玲、肖永奎、张文红、靳彩铃、高树明
主要职责:
1、负责地下小房认购和车位选定展板位置确定、摆放工作。
2、负责地下小房认购和车位选定具体位置的确认、标识、登统工作。
(四)监督组
组长:许海元、刘习彬
成员:闫海涛、王海松、刘里卿、李圆圆、武相雨
主要职责:负责整个过程的监督工作,对不符合规定的操作及时纠正。
(五)秩序维护组
组长:吴晓光
副组长:申越魁
成员:仇建国、赵刚、崔金华、校卫队员(保安)10-15人
主要职责:负责协调当地公安机关、维护工作现场秩序、引导车辆以及疫情防控(现场测温)、医疗保障工作。
(六)现场收款组
组长:石炳华
成员:王亚平、陈义师、宋月琴、刘美丽、市征收办1-2人,财务处5人
主要职责:
1、负责现场核算收款金额。
2、负责现场收款并开具收据。
3、市征收办负责在流程表上确认回迁户应核减面积等相关信息,并加盖印章。
二、认购选定原则
1、地下小房认购坚持就近原则,按照既定顺序号,在规定的区域内认购地下小房。(特别提示:请按所选区域内最大面积地下小房准备款项,以防交款时金额不足。)
2、地下小房为配套建设,计入购房成本,每户须配套购买一个。目前,1号楼剩余1个地下小房,4号楼剩余2个地下小房;自愿购买者请于9月18日前到东校区项目办完成登记(联系电话:赵老师18931199166),待该区域内小房认购结束后,在剩余的地下小房中依据报名登记先后顺序依次认购,售完为止。
3、车位选定方案:同一户购买两个及以上车位的,根据选定顺序,一次性完成购买相应数量车位的选定。
三、地下小房及车位价格
1、小房单价:地下负一层小房(有产权证)价格为2600元/㎡;地下负二层小房(有产权证)价格为2000元/㎡;地下负三层小房(无产权证)价格为1200元/㎡。回迁户按照回迁安置协议价格执行。
2、车位价格:东校区购房户和校内职工,有产权证车位15万/个,无产权证车位13万/个;非校内职工且东校区无房户,有产权证车位17万/个,无产权证车位15万/个。回迁户按照回迁安置协议价格执行。
四、 认购选定时间及地点安排
1、认购选定地点:北校区家属院居委会广场(如遇下雨天气,其他组地点不动,现场收款组地点改在居委会一楼会议室进行)
2、认购选定时间:9月20日--25日 (见以下具体安排)
各组认购选定时间具体安排
分 组 |
时间 |
参加人员(顺序号) |
第一组 |
20日上午8:00-12:00 |
回迁户001-030号 |
非回迁户001-030号 |
第二组 |
20日下午13:00-18:00 |
回迁户031-070号 |
非回迁户031-070号 |
第三组 |
21日上午8:00-12:00 |
回迁户071-100号 |
非回迁户071-100号 |
第四组 |
21日下午13:00-18:00 |
回迁户101-140号 |
非回迁户101-140号 |
第五组 |
22日上午8:00-12:00 |
回迁户141-170号 |
非回迁户141-170号 |
第六组 |
22日下午13:00-18:00 |
回迁户171-210号 |
非回迁户171-210号 |
第七组 |
23日上午8:00-12:00 |
回迁户211-240号 |
非回迁户211-240号 |
第八组 |
23日下午13:00-18:00 |
回迁户241-280号 |
非回迁户241-280号 |
第九组 |
24日上午8:00-12:00 |
回迁户281-310号 |
非回迁户281-310号 |
第十组 |
24日下午13:00-18:00 |
回迁户311-350号 |
非回迁户311-350号 |
第十一组 |
25日上午8:00-12:00 |
回迁户351-380号 |
非回迁户351-380号 |
第十二组 |
25日下午13:00-18:00 |
回迁户381-389号 |
非回迁户381-417号 |
五、认购选定程序
1、办理小房认购及车位选定简易流程图:
叫号计时组->小房选定处->车位选定处->财务交费处->流程表收回签字确认处
2、依次叫号。每组按照回迁户与非回迁户交替叫号的方式依次叫号,三次叫号未到者,在本组实行循环叫号顺延。本组认定选购结束仍未到者,其小房及车位将在全部认购选定结束后在剩余的小房车位中另行认购选定。
3、确认身份。工作人员核实确认购房(车位)户身份,查看身份证明、购房收据及车位交款收据;市征收办负责回迁户身份确认。
4、选择确认。每户限时3分钟之内完成车位及地下小房的位置选择,并完成签字确认。
5、核算交款。工作人员核算交款数额,认购选定人员按照流程完成交款。
六、地下小房及车位(回迁户)交款方式
全部采取现场交款方式。
1、现场POS机刷储蓄卡(不收取现金也不刷信用卡)交款,并开具收据。
2、现场网银转账交款。转账交款必须选择实时到账模式,收款单位名称:石家庄长安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户行:兴业银行跃进路支行,账号:572080100100031679,款项到账后开具收据。
七、有关要求及说明
1、各专项工作组按照工作方案,系统谋划,精心筹备,细化各组预案和工作要求,必须责任到人,各组实行组长负责制。
2、认购选定携带资料:
非回迁户:
(1)本人携带以下资料按时参加地下小房认购及车位选定。
①抓取的号码纸
②身份证原件
③车位交款收据原件(仅参与地下小房认购者携带购房收据原件)
(2)本人无法到场参加的,受托人需携带以下资料按时参加地下小房认购及车位选定。
①抓取的号码纸
②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③授权委托书(按手印)
④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⑤车位交款收据原件(仅参与地下小房认购者携带购房收据原件)
回迁户携带资料由市征收办决定并通知。
3、参加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操作规程,自觉出示身份证件和收据,严格遵守防疫要求,佩戴口罩,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包括门卫和保安)的工作,按照引导指示要求停放车辆。
4、未交齐购房款的购房户不得参加小房认购。
5、每组(上午/下午)认购选定工作结束后,工作人员及时核实交款情况,对选定而未交款的车位小房,在展板相对应位置清除标识,作为下组可认购选定的车位小房。
6、每日认购选定结束后,工作人员将已选定位置信息及时以图片形式在校园网公布。
7、当日认购选定结束后,选定位置展板在监督组的监督下进行封存,次日在监督组的监督下启封使用。
8、由于场地受限,认定选购仅限一名家庭成员进入工作区域。
9、未尽事宜由KOK网页版官方网站东校区商品房申购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八、本方案解释权归KOK网页版官方网站东校区商品房申购工作领导小组。
KOK网页版官方网站东校区商品房申购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