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多渠道促进我国高层次专门人才的成长,适应人才服务社会的需要,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学位〔1998〕54号)、贯彻落实《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和授予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管理工作的意见》(学位〔2013〕36号),我校招收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现将有关报名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资格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端正,积极完成本职工作。
2.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3年以上;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或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获得者。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考我校同等学力的学员,需要进行网上注册和现场确认两个步骤。其中,网上注册包括校内“课程水平认定”考试报名注册和“同力统考”全国统一考试注册;现场确认包括资格审查、指纹和头像采集、提交相关证件资料等。
报名注册时间为:2020年9月15日-2021年3月1日。
现场确认、信息采集时间、地点将在QQ群内及时公布。
三、招生专业
序号 |
专业 |
所在部门 |
联系人 |
1 |
产业经济学 |
商学院 |
唐老师0311-87657106 |
2 |
国际贸易学 |
3 |
区域经济学 |
4 |
理论经济学 |
5 |
经济法学 |
法学院 |
宋老师0311-87655756 |
6 |
民商法学 |
7 |
国际法学 |
8 |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
9 |
刑法学 |
10 |
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周老师0311-87326017 |
11 |
企业管理 |
工商管理学院 |
宋老师0311-87655072 |
12 |
财政学 |
财税学院 |
焦老师0311-87657538 |
13 |
税收学 |
14 |
金融学 |
金融学院 |
任老师0311-87657156 |
15 |
会计学 |
会计学院 |
赵老师0311-87326058 |
16 |
行政管理 |
公共管理学院 |
刘老师0311-87657768 |
17 |
社会保障学 |
18 |
新闻传播学 |
文化与传播学院 |
秦老师0311-87655553 |
19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信息技术学院 |
李老师0311-87655766 |
20 |
统计学 |
数统学院 |
张老师0311-87656333 |
21 |
环境经济与管理 |
经济研究所 |
李老师0311-87657118 |
22 |
国民经济学 |
23 |
数量经济学 |
24 |
管理科学与工程 |
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 |
张老师 0311-87656950 |
四、课程考核及学位申请
(一)课程考核
申请者报名注册成功后,学员可选择到所在学院旁听专业课程,学员也可以根据学院发布的课程课件进行自学。学校在每学期末组织相应课程水平认定考核,学员需按要求通过学校规定的全部课程水平认定考核。
(二)学位申请
拟申请硕士学位的同等学力人员须具备如下条件:
从课程水平认定考试报考之日起,在规定年限内应完成以下申请硕士学位的条件,在规定年限内未完成者不能申请硕士学位:
(1)获得KOK网页版官方网站《同等学力课程水平认定证书》;
(2)通过国家组织的外国语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
(3)按照《KOK网页版官方网站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实施细则》的要求,完成学位论文开题与论文写作、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公开发表论文等工作。
拟申请硕士学位的同等学力人员具备以上条件后,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硕士学位,颁发硕士学位证书。
五、培养年限
自报名审核通过之日起至完成论文答辩基本学制为三年,特殊情况可由本人申请,专业学院同意后最多可延长至八年。超过八年仍未通过论文答辩者,本次申请无效,所交费用不予退还。
六、缴费与退费
依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冀发【2016】4号)文件精神,报名参加我校同等学力人员课程水平认定及申请学位每生学费30000元,可分阶段缴纳。课程考核阶段收费10000元,现场确认前缴纳;论文撰写及学位申请阶段收费20000元,课程考核全部通过后申请论文开题前缴纳。因故中途退学者,按阶段退费,已完成的阶段费用不退,课程水平认定考核阶段退费按照该阶段收费扣除课程阶段学费后退还,课程阶段学费为退学申请日减去资格审核通过日所得月数乘以1000元;论文撰写阶段退费金额为中期考核前退费8000元,中期考核后不再退费。
七、联系方式及其他
1.联系电话:0311-87656933 联系人:王老师
2. QQ群:2020年报名同等学力学员加入此群:915920015(相关通知、报考政策、注册、选课、考试等注意事项以及其他疑难解答都通过此群发布交流,所有报名学员务必加入并随时关注本群)。
3.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外国语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相关信息根据国家相关通知文件另行通知。
KOK网页版官方网站学科建设与学位管理办公室
2020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