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14年9月中国-中东欧高校联合会正式成立,目前共有中欧方成员高校185所。我校已于2018年加入中国-中东欧国家高校联合会。该会通过搭建中国与中东欧高校间的合作伙伴关系与合作平台,致力于深化中国与中东欧各国教育交流与合作,以推动本国教育的发展。为进一步加强我校与中东欧国家教育合作与交流,现将2020年度中国-中东欧国家高校联合教育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宗旨
项目以中国-中东欧国家高校联合会平台为依托,鼓励中国和中东欧国家高校联合开展教育合作项目。通过互学互鉴,合作共赢,在高等教育的不同领域开展合作与交流,尤其在科研合作、学术交流、课程开发、联合实验室等方面加强合作。
二、项目说明
1.项目设置
本项目只受理中国高校与中东欧17国高校间的联合教育项目。中东欧17国是指阿尔巴尼亚、波黑、保加利亚、克罗地亚、捷克、爱沙尼亚、匈牙利、拉脱维亚、立陶宛、北马其顿、黑山、波兰、罗马尼亚、塞尔维亚、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希腊。中国高校为主要申请方,需联合1所或多所中东欧方高校进行合作,合作必须获得欧方高校的书面承诺。
2.合作形式
中国高校与中东欧17国高校合作形式包括且不限于:科研合作、学术交流(高端论坛、学术会议等)、课程开发(网课、慕课)、联合实验室等。
3.资助领域
2020年度重点支持中欧高校在医疗卫生(如公共卫生研究)、生物技术、计算机及网络安全、人工智能、机器人研究、先进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科学、智慧城市、工程技术(如车辆工程、轨道交通、电气工程、化学工程)、电子商务与数字经济、数据分析技术等领域开展合作。
4.资助项目数量及金额
2020年度资助项目数为10-15个,每个项目资助资金视项目不同分为5-15万元不等,项目经费主要用于支付项目组织实施中与合作直接相关的各项费用,于2020年度一次性拨付。原则上每所高校每年只有1个项目可以获得资助。
5.项目执行期
项目执行期为2年(2020年10月-2022年9月),申请人根据项目管理办法需提交联合项目中期进展报告,项目执行期结束后需提交结题报告。
三、申请资格
1.中方申请高校为中国-中东欧国家高校联合会成员院校。
2.中欧双方高校具有良好的合作基础,项目申请应遵循强强合作和优势互补原则。
3.联合申请项目需获得中东欧方合作高校的书面承诺及实质性参与。
四、申报要求
1.申请人应根据通知要求于2020年7月20日前登陆中国-中东欧国家高校联合会官方网站(http://ccheic.xjtu.edu.cn/)进行线上项目申报。申报栏中预算一项应坚持节俭原则,科学制定,符合有关财务规定。
2.线上申报完成后,将申请书下载,纸质版签字后交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办公室(外事楼208)张璐璐老师。
五、项目申请注意事项
1.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申请资格不符合本通知有关规定;
(2)选题不符合通知要求;
(3)申请表填写有缺项、内容不实、弄虚作假,或相关成果存在知识产权争议等;
(4)有其他不良记录者。
2.在同等条件下,下列情形者将予以优先考虑:
(1)外方合作单位提供配套资金(需提供资金证明文件);
(2)申请单位与外方具有良好合作基础;
(3)项目内容安排合理,创新性显著,可行性高;
(4)预期成果显著,且具有良好转化和应用前景。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张璐璐
电话:87656560
请有意申报单位联系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联系人。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2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