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4-16 浏览量:


各单位:

为认真落实《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强化近期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冀教明电[2020]45号)的有关要求,全面排查安全隐患,防范事故发生。现结合《KOK网页版官方网站安全隐患排查管理实施细则》(校安字[2016]4号),就隐患排查作如下要求:

一、各单位、特别是相关职能部门务必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和校园安全工作,强化“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意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层层传导压力,压实排查整治责任,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确保收到实效,维护学校平安和谐。

二、各单位请于2020年4月25日前将此次隐患排查工作的具体做法及安全隐患以书面形式报送至安全工作处(四办102室)。

安全工作处

2020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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