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宣讲工作,实现宣讲工作全覆盖,按照我校《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工作方案》(冀经贸党2019【74】)文件要求,现将学校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宣讲工作做如下安排:
1.宣讲人员:校领导和各单位党组织负责同志带头宣讲;由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研究生组建的宣讲团积极配合宣讲;其他形式的宣讲由各部门安排。
2.宣讲时间:充分利用教师周一集中返校时间,集中宣讲工作请于第14、15周完成。
3.工作要求:请各二级单位党组织将宣讲情况(文字、图片资料等)的纸质版(盖章)、电子版材料,于12月5日之前报送党委宣传部,学校将在校园网主页进行宣传报道。
联系人:段老师
电 话:0311-87609866
邮 箱:beyondowen1010@126.com
党委宣传部
2019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