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开展石家庄市青年拔尖人才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1-15 浏览量:


各单位:

现将中共石家庄市委组织部、共青团石家庄市委、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石家庄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石家庄市青年拔尖人才选拔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阅读《通知》并按照要求组织申报。


一、选拔范围和数量

拟申报个人需在石家庄市行政区域内,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在我市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等各学科、领域和经济社会发展各行业中做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高技能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以及党政机关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人员均可申报。石家庄市选拔人数不超过100名。


二、推荐程序

(一)申报。由申报对象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所在单位进行初审筛选,确定符合条件后上报至校团委。

(二)初审。公示期后,校团委将符合条件的申报对象报送至共青团石家庄市委,共青团石家庄市委对申报对象进行初审。

(三)联审。初审合格候选人由中共石家庄市委组织部、共青团石家庄市委、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石家庄市科学技术局共同组织专家进行联审,确定建议人选。

(四)公示。经相关审批程序后将拟入选名单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五)人选确定。公示无异议后,由四部门联合发文公布2019年度石家庄市青年拔尖人才名单。


三、申报材料

(一)推荐考察材料。包括个人简历、政治表现、职业道德、思想品质、工作作风、学术造诣、突出贡献等。各推荐单位要严格把关,严肃认真地组织好推荐考察材料并加盖单位党委印章。

(二)《石家庄市青年拔尖人才申报表》、《石家庄市青年拔尖人才汇总表》见附件。

(三)重要原件。对选拔石家庄市青年拔尖人才具有决定作用的奖励证书、重要论著等材料及本人身份证,要随复印件一并报送,经审验后退还。

(四)复印件。复印件以清晰、明确地印证符合推荐条件为目的,奖励证书等证明材料要清晰可辨认,主要著作要复印封面、序言(前言)、目录、后记、版权页,论文要复印刊物封面、目录、文章、版权页。复印件要突出重点,近三年的荣誉、奖励、论著等。

(五)上报材料共四份,所有申报材料要用A4型纸装印。第一份材料为《石家庄市青年拔尖人才申报表》(一式十份,无需加盖公章);第二份材料按照推荐考察材料、奖励和论著复印件的顺序装订成册,并制作申报材料目录,编制页码,左侧装订、一式一册、要有标有“石家庄市青年拔尖人才申报材料”的封面,格式同《石家庄市青年拔尖人才申报表》封面(一式一份);第三份材料为身份证复印件及本人政审材料,(申报时请携带身份证原件,政审材料主要包括无违法违纪、廉洁自律、无计划外生育等,一式二份);第四份为《石家庄市青年拔尖人才汇总表》,由推荐单位填写,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一份、并上报电子版)。


四、相关要求

各相关单位务必于2019年11月19日前将申报材料汇总上报至校团委。

联系人:邸媛 联系电话:87655659

电子邮箱:hbjmdxtw@126.com


共青团KOK网页版官方网站委员会

2019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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