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OK网页版官方网站关于举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我身边”青少年微电影(短视频)大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0-07 浏览量:

为不断创新方式方法,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工作进一步引向深入,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我身边”青少年微电影(短视频)大赛活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目的

利用现代传播手段,充分展示青年奋发向上,崇德向善的精神风貌,探索以“互联网+”模式,创新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工作。

二、大赛组织

主办单位:党委宣传部

三、大赛时间

2019年10月——2020年6月

四、大赛主题

以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宣传和教育为主题,帮助青年实现电影梦,传递青春正能量。

五、时间安排

作品征集:2019年10月7日---11月30日

评审表彰:2019年12月

集中展映:河北省教育厅将于2019年10月---2020年6月进行集中展映

六、参赛对象及方式

全体在校学生均可参赛。可选择个人直接参赛或集体参赛两种方式,报名截止日期2019年11月30日。个人参赛请按照通知要求直接提交材料。选择集体参赛的,请将作品提交至所在单位,并以部门为单位统一上报。

七、作品要求及相关事项

1.参赛作品内容要积极向上,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禁止含有不健康因素,不得与现行各项法律法规相抵触。

2.参赛作品可以是剧情片、纪录片、动画片等题材。微电影作品时长25分钟之内,短视频作品时长3分钟之内,像素均不低于1920*1080p,格式为MOV/MP4/AVI。参赛作品画质清晰,声音干净,镜头稳定,画面饱满流畅,布局得当,剪辑合理,艺术表现力强。参赛微电影作品除正片外,还要求附一分钟以内的宣传片,竖版宣传海报,如有字母,则为中文简体。所有材料不得加盖水印,不得加入商业广告。

3.参赛作品必须是由参赛者直接参与的原创作品,严禁剽窃抄袭,关于剽窃抄袭的具体界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作权法》及相关规定。参赛者在报名表上所提交的信息必须真实合法,参赛者应确认拥有参赛作品完整著作权,学校及教育厅组委会不承担因著作权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4.大赛组织单位有权无偿在公共媒体上使用参赛作品进行展示展播、结集出版、公益宣传教育等非商业性活动。本次大赛为公益性质,不以任何名义和形式向参赛者收取费用,报送的材料无论是否得奖不予退还,请作者自行备份。凡提交作品的参赛者,即视为接受本通知各项条款,大赛组织单位保留对本次大赛的最终解释权。

八、评奖表彰事宜

本次比赛将评出一二三等奖若干,并设单项奖、优秀指导教师、优秀组织奖等奖项。获奖作品将择优向教育厅推荐。

九、报名要求及联系方式

个人直接参赛的需提交《报名表》(见附件1)、微电影、短视频作品、宣传片和竖版宣传海报,集体参赛的还需报送《汇总表》(见附件2)。请于2019年11月30日之前将上述材料纸质版交党委宣传部,联系人:尹老师,联系电话:0311-87655576,邮箱:yinxing_2007@163.com。

十、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本次比赛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工作的重要举措,请各部门加强统筹领导,积极组织师生参赛,及时报送优秀成果。

2.创新形式,保障落实。要结合实际,通过参与大赛,引导师生对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探索出好经验,形成好做法和好建议。有条件的部门可对学生团体或个人以及指导教师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3.广泛宣传,扩大影响。各单位要加大对大赛的宣传力度,在各个环节做好组织工作,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和氛围,为大赛顺利举办和产生积极社会效应,搭建良好平台。

 

                                                                                                      中共KOK网页版官方网站委员会宣传部

                                                                                                               2019年10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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