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KOK网页版官方网站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管理规定》校外字【2018】5号文件和《KOK网页版官方网站公派出国(境)交流生选拔办法》的相关精神,为我校发展的需要,将选拔优秀学生公派赴国(境)外交流学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介绍
商学院、金融学院、财政税务学院、法学院、会计学院、工商管理学院学生参加英国谢菲尔德大学项目。
公共管理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文化与传播学院、外国语学院、艺术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旅游学院、生物科学与工程学院、信息技术学院学生参加澳大利亚昆士兰大学项目。
硕士研究生参加英国西英格兰大学彭博实验室项目。
具体项目介绍详见附件一。
二、选拔标准
1.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
2.身心健康,性格开朗,积极进取,有较强的生活自理能力和跨文化交往能力。
3.有一定的经济基础,能够承担在境外学习期间的相关费用。
4.有明确的个人学习规划。
5.自觉遵守我校和境外院校法律法规及校规校纪等相关规定。
6.符合申报项目的相关要求。
三、选派程序
(一)9月27日-10月7日,学院选拔。根据名额分配选拔出符合条件的学生,并填写申请表(附件二)于10月7日17:00前将申请表交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外事楼208室)。
(二)10月8日-9日,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审核上报名单,确定初步人选,并上报校领导审批。
(三)10月10日-13日,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将选拔结果公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向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反映,若经查确存在问题,学校将对选拔结果进行复议。
(四)10月14日-11月22日,派出学生办理相关手续。
(五)11月21日-22日,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对选派学生进行行前教育。
(六)11月23日-25日,学生派出(根据办理手续的程序,以实际派出时间为准)。
四、资助事宜
(一)资助金额
本科生每人次资助2万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次资助2.5万元,其他费用自理。
(二)资助方式
资助费用以奖学金形式发放给参加项目的学生,待学生圆满完成交流学习项目后,由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提供名单,财务处统一将资助费用汇入学生的银行卡中。
(三)资助名额
1.本科生名额分配
商学院、金融学院、财政税务学院、法学院、会计学院、工商管理学院,每学院各五名。
公共管理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文化与传播学院、外国语学院、艺术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旅游学院、生物科学与工程学院、信息技术学院,每学院各一名。
2.硕士研究生名额分配
商学院、金融学院、财政税务学院、法学院、会计学院、工商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每学院各一名。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晔
联系电话:87656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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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