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局关于将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等十五家医院纳入省本级住院定点医疗机构的通知(转发)

发布日期:2019-09-24 浏览量:

为进一步深化京津冀协同发展,促进京冀医疗保障深入合作,河北省与北京15家医院签署《京冀医疗保障协同发展医疗服务协议》,我省职工群众可以共享北京优质医疗资源。现就省本级参保干部职工在北京15家医院就医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签署协议的15家医院纳入省本级医保住院定点范围。省本级干部职工在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等15家医院(详见附件)住院就医,执行北京市医保目录、省本级三级医院待遇标准,不再降低报销比例。未能直接结算垫付现金的,审核报销时执行河北省医保目录和省本级三级医院待遇标准。

二、简化就医备案程序。省本级参保干部职工在上述15家医疗机构看病就医,凭社会保障卡出院即时结算,但仍需在异地就医平台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参保干部职工可通过省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或门户网站(http://ylbzj.hebei.gov.cn)自主办理备案,也可到省本级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本通知自8月28日起执行。

河北省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局

2019年8月27日

 


附: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等十五家医疗机构名单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儿童医院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第七医学中心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

中日友好医院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医院

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

北京肿瘤医院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

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特色医学中心(原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总医院)

北京积水潭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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