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京津冀协同发展,促进京冀医疗保障深入合作,河北省与北京15家医院签署《京冀医疗保障协同发展医疗服务协议》,我省职工群众可以共享北京优质医疗资源。现就省本级参保干部职工在北京15家医院就医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签署协议的15家医院纳入省本级医保住院定点范围。省本级干部职工在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等15家医院(详见附件)住院就医,执行北京市医保目录、省本级三级医院待遇标准,不再降低报销比例。未能直接结算垫付现金的,审核报销时执行河北省医保目录和省本级三级医院待遇标准。
二、简化就医备案程序。省本级参保干部职工在上述15家医疗机构看病就医,凭社会保障卡出院即时结算,但仍需在异地就医平台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参保干部职工可通过省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或门户网站(http://ylbzj.hebei.gov.cn)自主办理备案,也可到省本级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本通知自8月28日起执行。
河北省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局
2019年8月27日
附: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等十五家医疗机构名单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儿童医院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第七医学中心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
中日友好医院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医院
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
北京肿瘤医院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
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特色医学中心(原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总医院)
北京积水潭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