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近日,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冀教明电〔2019〕52号)、《关于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冀教明电〔2019〕49号)对做好重点时期学校安全工作予以了强调,做出了部署,提出了要求。校分管领导召集相关业务部门就国庆期间学校安全工作召开专题研究部署会。为认真贯彻落实上述文件及会议精神,全面排查整治事故隐患,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学校安全工作形势的持续稳定,做好国庆期间学校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当前学校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
2019年国庆节即将来临,我省正处于“防风险、保安全、迎大庆”关键期,做好学校安全工作,对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意义重大。学校各单位务必要按照“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总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做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始终把学校安全工作作为重中之重的政治任务,采取超常措施,逐级压实责任,完善举措,加强管控,着力提升安全防范水平,严防发生各类涉校涉师涉生各类安全事故,维护学校教学秩序,为广大师生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和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良好氛围。
二、加强重点领域安全管理,狠抓隐患排查整改
各单位要认真落实《KOK网页版官方网站网格化安全管理工作体系建设》(校安字【2015】1号)及《KOK网页版官方网站校园安全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校安字【2015】4号)等文件要求,仔细对照《KOK网页版官方网站安全隐患排查管理实施细则》疏理并确定所属安全区域,明确每个安全网格责任人,将“日巡查、周检查、月排查、季度总结”,的常态化隐患排查机制落到实处,实现校园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及时整改。
(一)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各单位要集中力量组织一次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突出对高低压配电间、油气输送管道等重点部位,电梯、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重点检查各类设备是否正常维护,是否存在线路老化、漏液漏气、负荷过重现象;对宿舍楼、教学楼、图书馆、餐厅等人员密集场所,检查消防设施和标识是否完好,各类消防设施是否运转正常,消防通道是否畅通。对公寓内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楼宇内违规停放充电电动自行车等问题进行集中整改。
(二)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要对危险化学品等重点危险源,要认真开展自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分级分类,通过挂牌、整改、销号的闭环管理对安全隐患逐项消除。
(三)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切实履行校园食品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要严格履行对校内餐饮企业监管职责,严格管控原材料和餐具采供渠道,严格管理加工制作、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定期开展学校生活用水和师生饮用水水质监测,保障师生饮水安全。
(四)加强校舍及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相关责任部门要加大校舍安全隐患查改力度,对新建改建工程、装饰装修工程要加强监管,确保施工安全。要特别关注危旧房屋、楼宇地下室等重要部位,一旦发现暴雨洪涝等灾害苗头,应立即启动疏散撤离预案,保证师生人身安全。
(五)做好重要时段和节点的安全管理。各单位要增加校园隐患排查频次,特别是图书馆、实验室、学生宿舍、教学楼、食堂等重点部位以及消防、食品、交通、危化品等重点隐患的责任部门加强排查整改,严防发生各类安全事故。“国庆”假日期间,各单位要对留校及出行学生要加强安全教育和安全提醒,防止发生意外。
三、加强安全教育,提升安全防范意识
各单位要精心设计和组织师生参加安全教育和法治宣传活动,将提升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作为安全教育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提高安全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针对性的组织在校师生,特别是入学新生,通过举办主题班会、培训讲座、专题活动等形式,充分利用校园广播站、新媒体中心、宣传栏、网站、微信等平台,将宣传警示教育、安全技能培训等工作常态化。
四、及时反馈信息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学校相关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和本《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秋季学期和国庆重点时期安全工作,出现各类安全隐患及突发事件,积极应对处置并及时上报学校。
安全工作处
2019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