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各处级单位开展新媒体平台报备及自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9-10 浏览量:


各处级单位:

为规范校园新媒体建设与管理,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要求,现就校内各单位新媒体平台自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备自查对象

各学院和职能部门官方认证的微博、微信、抖音、快手、头条号等一切新媒体官方账号。

二、报备自查内容

1、各处级单位请填写并提交《KOK网页版官方网站新媒体备案登记表》(见附件)。如同时开通多个平台,需分别填写。(原来提交过的,也需重新填写提交)

2、审核新媒体平台已发内容,有无发布涉密文件(或涉密文件有关内容)及信息,若发现,请立即删除整改。

3、请严格落实保密规定,发布信息时要认真做好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工作,坚决杜绝泄密问题发生。

三、报送方式

请于9月12日17:00时前将报备信息表提交至党委宣传部办公室(一办东行100米小平房组织部办公区对面,1号房间),同时发送电子版至邮箱:beyondowen1010@126.com,电话:87609866.

四、其它

1、其它单位(如系、研究所、社团等)微博、微信、抖音、快手、头条号等官方认证账号由所属处级单位参照学校规定自行组织备案、自查。

2、为便于沟通交流,请各单位新媒体管理师生加入“河北经贸新媒体联盟”QQ群,群号:519599287。申请加入时,请注明学院和姓名。

3、本单位官方微博、微信是部门信息发布平台,是应对重大舆情的官方发言人,请妥善运营。

4、对于以学校处级单位名义注册的新媒体平台,没有备案的,党委宣传部将作销号处理。

注:只需提交签字盖章的备案表,无需再提交部门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党委宣传部

2019年9月9日

版权所有©KOK网页版官方网站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学府路47号邮编:050061冀ICP备050028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