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总结和推广展示各高校优秀心理委员工作的经验,中国心理学会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委员会、全国高校心理委员研究协作组研究决定,联合全国高校心理委员工作平台开展评选首届“全国百佳心理委员”。我校拟推荐2名表现突出的优秀心理委员参加首届“全国百佳心理委员”评选,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2015-2018年之间在任的我校班级心理委员。
二、推荐标准
1、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拥护共产党,热爱祖国,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
2、在校担任各级心理委员任职至少一年,通过我校校级心理委员培训资格认证或全国高校心理委员平台MOOC学习认证,并取得相应证书。
3、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艰苦朴素,作风正派,诚实守信,参加集体活动方面能在同学中起表率作用。
4、学习勤奋,成绩优良,在校期间没有挂科补考情况。
5、积极组织或参与全国高校心理委员相关活动、会议和学习,任职期间至少注册参加当年的全国高校心理委员工作研讨会并参与现场颁奖,不能注册出席者由全国百佳心理委员候选人依次递补。(注:全国心理委员学生联盟主席、副主席、各部门负责人与成员全部来自于任现职的全国百佳心理委员,其中联盟主席1名,联盟副主席14名,其他皆为联盟会员)
6、积极参与社会公益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关心集体,热心为同学服务,身心健康。
三、 推荐程序
1、各学院及大学生心理成长联盟择优推选一名表现突出的心理委员参加全校的评选。推选人需填写推荐表,并制作该推选心理委员的文字及视频资料(文字介绍500字以内,视频格式为MP4,时长5分钟),10月17日前交学生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学校组织评委从各学院推选的优秀心理委员中最终评选出两名心理委员参加全国评选。
3、全国评审委员会将根据评选标准选出100名全国优秀心理委员,获“全国百佳心理委员”的同学,于2018年11月中旬在第十三届全国高校心理委员工作研讨会上现场给获奖者颁发证书。以首届全国百佳心理委员(代表所属校的学生心理委员组织)为骨干成立全国心理委员学生联盟,现场选举全国心理委员学生联盟主席团,制定联盟章程和日常工作。
KOK网页版官方网站学生处
2018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