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届毕业生校园卡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6-06 浏览量:


各学院:

为便于毕业生做好离校前校园卡余额处理有关事宜,切实保护学生利益,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学院务必通知到毕业生本人。

1.毕业生校园卡销户、停止使用的时间

根据学生处“2016届毕业生离校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卡务中心于6月27日,对毕业离校学生校园卡进行集体销户,从销户之日起毕业生校园卡将停止使用,校园卡不再收回,可留作纪念。

2.毕业生校园卡内余额的处理:

(1)请毕业生在离校前尽量将校园卡内余额消费完。

(2)如果校园卡丢失或卡内余额较大,无法在离校前消费完的毕业生,请确保有正常使用的河北银行卡,并确认河北银行卡信息在财务处有登记备案(更换过河北银行卡的同学请到财务处或者登录财务处网站变更为新的河北银行账号)。

(3)校园卡余额将在7月10日之前转入毕业生的河北银行卡内,请毕业生及时查询银行卡余额。如有疑问请与卡务中心联系,电话0311-87656555。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财务处
2016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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