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5-26 浏览量:


各处级单位党委、总支、支部: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化中国梦宣传教育,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牢牢掌握高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和话语权,充分发挥高校文化传承创新的重要功能,促进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省教育厅面向全省高校开展了2018年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推选展示活动,按照《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2018年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
申报成果可为多年来持续开展且2018年仍在继续开展的校园文化建设成果,也可为2018年以来新近开展的富有成效的校园文化建设活动。具体内容可参考以下范围:
(一)结合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工作,深化中国梦宣传教育、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组织开展主题鲜明富有特色的主题教育活动。
(二)深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推动学校进一步发挥文化传承与创新功能,促进学校校园文化繁荣的校园文化建设新载体,加强学校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的新举措。
(三)凸显时代特征、突出学校特色,加强校风、教风和学风建设的工作举措与实践项目。
(四)陶冶大学生道德情操、丰富大学生文化生活,具有品牌影响力、深受学生喜爱的校园文化艺术活动成果。
(五)推动高校实践育人制度化、常态化、科学化,促进广大学生向实践学习、向人民群众学习,营造实践育人文化氛围的好做法、好经验、好成果。
(六)其他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贴近实际、行之有效、感染力强的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
 
二、推选要求
(一)相关材料
1.《KOK网页版官方网站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推荐表》(见附件),加盖公章。
2.推荐成果文字说明材料(3000字以内)。
3.可同时报送有关附件材料。
(二)报送要求
请于6月5日前,将《推荐表》电子版、成果文字说明材料,成果有关附件材料发送至邮箱huzhuoli@126.com,《推荐表》及相关附件材料纸质版送至党委宣传部(一办331)。
联系人:胡卓理
联系电话:87655637
 
党委宣传部
2018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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