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选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2-22 浏览量:


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选派工作的函》,现将有关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选派工作的具体消息进行发布。
请申报人员仔细阅读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选派工作的函》(附件1),按照规定时间进行网上申报,并按照要求网上提交申报材料。
根据《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选派工作的函》的要求,从2018年开始新派出留学人员须填写留学档案卡(见附件2),以便推选单位对留学人员跟踪管理和测评。教育厅将定期汇总和抽查推选单位填写留学档案卡的情况。请申报人员仔细阅读附件2,提前了解填报内容,为完成留学档案卡做好准备。
根据不同项目类别申报要求,申报人员需要在各项目网报时间截止前5个工作日向我校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提交单位推荐公函纸质版(须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模板详见附件3)、单位推荐公函Word文档电子版(以主题为“XX单位——申报项目——申报人姓名”发至thesis989@163.com)、申请表格及相关附件材料。逾期,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将不再受理申报材料。
 
联系人:付臻
电 话:0311-87656560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17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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