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寒假放假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1-10 浏览量:


各处级单位:

根据校历安排,现将寒假放假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2017年1月23日起放假,1月16日至1月22日寒假社会实践一周。2月17日—19日期间召开校领导班子会议、处级干部会议,处级干部进行集中培训。2月19日起全体教职工上班;2月20日起学生上课。

2.1月16日—1月22日、2月13日—2月19日,全体处级以上干部原则上不要安排出差及其他外出活动,合理安排好本单位工作,确需离开石家庄市的要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

3.各单位和党员干部要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关于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严格纠正“四风”的通知》精神和相关制度规定,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和各项纪律要求,积极倡导文明、节俭、廉洁的节日新风。

4.各单位要切实做好假期的安全稳定工作,放假前认真做好安全检查,排除安全隐患;对师生员工进行一次安全和法制教育,提高师生的安全、法制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5.安排好假期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学校总值班室24小时值班(值班电话87655917);假期期间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保持联络畅通,如遇重大事项要及时报告校领导和学校总值班室。各单位要安排好本单位假期值班工作,并将值班情况于1月12日上午11:00前报学校办公室(纸质版加盖单位印章,电子版发送至jmzb87665566@126.com,联系人:刘贵来,联系电话:87665566)。

6.后勤各单位要安排好放假期间的餐饮、供暖、环境清洁等服务保障工作;有关单位要做好放假期间升挂国旗工作。

7.2017年1月16日至2月18日,班车执行假期运行时刻表;2月19日(周日)起校区间班车恢复正常运行(见后勤管理办公室网页)。

学校办公室
2017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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