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寒假放假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1-18 浏览量:

根据校历安排,现将寒假放假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 2016年1月25日起放假,1月25日至1月31日寒假社会实践一周。2月26日(周五)上午9:00召开校领导班子会议;2月27日(周六)上午9:00召开处级干部会议;2月28日起全体教职工上班;2月29日起学生上课。
2.1月25日—29日、2月22日—26日,全体处级以上干部不要安排出差及其他外出活动,合理安排好本单位工作,确需离开石家庄市的要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各单位要抓紧时间落实整改任务,确保按规定时限完成整改工作。
3.各单位和党员干部要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关于2016年春节期间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格纠正“四风”的通知》精神和相关制度规定,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和各项纪律要求,积极倡导文明、节俭、廉洁的节日新风。
4.各单位要切实做好假期的安全稳定工作,放假前认真做好安全检查,排除安全隐患;对师生员工进行一次安全和法制教育,提高师生的安全、法制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5.安排好假期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学校总值班室24小时值班(值班电话87655917);各单位要安排好本单位假期值班工作,主要领导要保持联络畅通;重大事项要及时报告校领导和学校总值班室。
6.后勤各单位要安排好放假期间的餐饮、供暖、环境清洁等服务保障工作;有关单位要做好放假期间升挂国旗工作。
7.2016年1月25日至2月27日,班车执行假期运行时刻表;2月28日(周日)起校区间班车恢复正常运行(见后勤管理办公室网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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