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工作处关于毕业生离校前处理个人物品事项的通知
2016届毕业生即将离校,许多学生个人用后物品需要处理,根据《KOK网页版官方网站校园安全和环境治理暂行规定》的精神,我处将积极引导毕业生在校园内有秩序地展销个人用后物品,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毕业生展销个人用后物品活动,应在指定时间和地点进行。
地点:韶华路学生8、9号公寓楼以西(一餐东广场和浴池南广场)。
2、参与此项展销的必须是2016届毕业生,严禁外来人员和在校非毕业生及教职员工参与。参与此项展销活动的毕业生需携带本人学生证或校园卡,安全工作处将进行查验。
3、毕业生展销的物品,只限于本人使用过的尚有继续使用价值的书籍和生活物品,严禁借机搭配销售其他商品。
4、参与此项活动的毕业生,应自觉维护好活动秩序,不得影响校园交通秩序,不能影响他人的学习和休息。
各学院要教育所属学生严格遵守本通知规定,共同营造一个安全、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