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工作处关于毕业生离校前处理个人物品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5-03 浏览量:

安全工作处关于毕业生离校前处理个人物品事项的通知
2017届毕业生即将离校,为了帮助即将离校的毕业学生处理一些于己无用而又丢之可惜的物品,培养学生勤俭节约的美德,引导学生“绿色消费、低碳生活”的生活新理念,现就毕业生在校园内有秩序地展销个人物品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参与此项展销的必须是2017届毕业生,严禁外来人员和在校非毕业生及教职员工参与。参与此项展销活动的毕业生需携带本人学生证或校园卡,安全工作处将进行查验。
2、毕业生展销的物品,只限于本人使用过的尚有继续使用价值的书籍和生活物品,严禁借机搭配销售其他商品。
3、毕业生展销活动,应在规定时间和地点进行。
时间: 5月10日—6月10日,每日晚18:00—22:00
地点:韶华路学生8、9号公寓楼以西(一餐东广场和浴池南广场)
4、参与展销活动的毕业生,应自觉维护好活动秩序,不得影响校园交通秩序,不能影响他人的学习和休息。各学院要加强对所属学生的管理,严格遵守本通知的各项规定,共同营造一个安全、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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