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聘省级重点(发展)学科首席学科带头人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1-18 浏览量:


各单位:

根据《KOK网页版官方网站学科带头人制度实施办法》校学位字[2018]7号文件精神,决定在全校范围内选聘首席学科带头人,具体安排如下:

一、选聘学科

产业经济学、理论经济学、会计学、企业管理、经济法学、财政学、金融学、行政管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等9个省级重点(发展)学科。

二、选聘范围及要求

在全校范围进行首席学科带头人选聘工作。候选人基本要求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政治素质过硬,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术水平高,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领导力、责任心和团结协作精神。

三、选聘方式

选聘采取学院或学科推荐和个人自荐两种形式。

四、名单报送

推荐或自荐人选名单由重点学科所在学院汇总,加盖学院公章,于2018年1月31日前交学科建设与人才引进办公室。

报送地点:1办136室

联系电话:13831100162,

邮箱:hbjmxkrcb@126.com(或拍图片发至邮箱  )

联系人:吕建春               

学科建设与人才引进办公室
2018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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