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18 年汉语教师志愿者报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1-06 浏览量:


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汉办[2017]566号文件的精神,现将我校2018年上半年汉语教师志愿者报名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岗位信息
2018 年新选志愿者岗位 5666 人,其中,优先面向孔子学院中方合作院校招募 2842 名孔子学院志愿者(详见附件1);面向全国各类学校招募 2824 名普通项目志愿者(详见附件 2)。
孔子学院志愿者只面向合作院校招生,欢迎我校应届本科生、在读研究生踊跃报名;普通志愿者请根据附件中各岗位具体要求进行申报。
我校孔子学院合作单位汉语志愿者需求信息如下:
(一)尼泊尔加德满都大学孔子学院:7名(具体要求见附件1);
(二)赞比亚大学孔子学院:20名(具体要求见附件1)。
 
二、报名条件及程序
 
(一)招募对象
2018 年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掌握赴任国语言、专业为汉语国际教育、有《国际汉语教师证书》考试成绩者和品学兼优的学生干部优先。
 
 (二)报名条件
1.具备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热爱祖国,志愿从事汉语国际教育工作,具有奉献精神,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团队协作精神,品行端正, 无犯罪记录;
2.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适应能力;
3.掌握汉语、中华文化、当代中国国情和教学理论基本知识,具备熟练的外语沟通能力和较好的跨文化交际能力、汉语教学能力,具有中华才艺特长;
4.普通话达到二级甲等水平,赴亚非拉志愿者英语达到大学英语四级425分或相当水平,赴欧美志愿者英语达到大学英语六级425分或相当水平,或者熟练掌握赴任国语言;
5.年龄在22-50周岁之间;
6.除满足以上基本条件之外,还需满足国别项目的具体要求,详见岗位信息表。
 
(三)报名程序
1.我校拟申报人员于2017年11月13日前登录《汉语教师志愿者项目在线管理平台》(以下简称管理平台)vct.hanban.org,注册新用户,填写报名信息,完成网上报名。(备注:我处须在汉办管理平台关闭前审核材料,履行校内审批程序,并向省教育厅行文请示。因此,将不再受理11月13日之后的报名
2.选择岗位,填写中英文《汉语教师志愿者报名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和《汉语教师志愿者综合情况审核表》(以下简称《审核表》),并在线提交。
3.在线生成PDF版中、英文《申请表》,打印、本人签字后扫描,将《申请表》扫描件在线上传提交(如不上传将无法通过审核)。
4.向学校提交以下纸质材料:
(1)中英文《申请表》(系统生成,一式1份、本人签字);
(2)中文《审核表》(系统生成,一式1份、本人签字);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大学四年级在读学生出具在读证明)、普通话等级证书复印件、外语水平证书复印件。
5.同时向学校提交以下材料的电子版:在线生成的PDF版中英文《申请表》和中英文《审核表》,并将电子版按照“孔院/普通-国别-姓名-学院”文件夹命名。
6.以上材料以学院为单位收齐,并填写《附件4:2017年上半年志愿者报名汇总表》(电子和纸质版),由学院审核并盖章后统一报送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7.报名成功后,请及时关注报名管理平台和注册邮箱通知。
 
三、选拔
志愿者候选人须参加国家汉办统一组织的选拔考试,主要考察专业知识、教学技能、跨文化交际能力、外语沟通能力和心理素质等。国家汉办将根据项目要求分期分批组织选拔考试。选拔考试成绩一年内有效,半年内只能参加一次考试。
2018 年上半年赴任及部分签证周期较长的志愿者岗位考试时间预计将在2017年12月2 -3日和12月16-17日进行,2018 年下半年志愿者岗位考试时间将在 2018 年 3 月至 4 月期间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培训
国家汉办将根据岗位需求和选拔考试成绩确定参加储备培训人员名单。储备培训将根据项目要求分期分批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录取
国家汉办根据最终确认的岗位需求数量、选拔考试及培训综合考核成绩确定录取名单。
 
六、派出
志愿者派出时间根据各岗位具体要求确定,任期通常为一学年,考核合格者可申请延期,原则上不超过三年。派出前,由推荐学校或所属教育厅(教委)与志愿者签署《汉语教师志愿者出国任教协议书》。
 
七、待遇
志愿者的生活津贴、住宿、保险、国际旅费等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赴国外担任汉语教师志愿者服务期满相关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2〕3 号),志愿者在保留应届毕业生待遇、保留硕士研究生入学资格和学籍、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加分、申请国家公派留学项目优先录取、申请国家公派出国教师和孔子学院专职教师优先录用等方面享受优惠政策。
 
八、注意事项
1.请申请人请严格按照我处规定的报名时间(截止到11月13日17:30)进行网上报名,并提交纸质材料,纸质材料缺失将无法进行审核推荐;
2.请严格参照各岗位对年龄、学历、英语水平等的具体要求进行申报,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审核通过;
3.经我校推荐、参加国家汉办培训并最终被录取的同学不得擅自退出项目,否则须补缴培训费用,并永久取消其申请汉语教师志愿者资格。
 
九、报名时间及联系人
请各学院于2017年11月13日17:30前将所有纸质版申报材料统一报送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电子版材料以学院为单位发到iechueb.hueb.edu.cn
联系人及电话:刘晔 0311-87656558。
交流群号:175566583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17年11月6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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