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第二届“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校内选拔竞赛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12-08 浏览量: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将大学生的创业梦与中国梦有机结合,进一步深化我校创新创业创优教育,推进校园科技创新创业氛围的形成,努力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校园文化,将创业引导与立德树人有机结合,打造增强大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的有形工作平台,为2016年第二届“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选拔优秀项目,校团委、学生处、就业工作处、教务处、科研处、研究生学院决定共同组织开展2016年第二届“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KOK网页版官方网站校内选拔竞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比赛背景

“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创青春”)是由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协、教育部、全国学联主办的一项具有导向性、示范性和群众性的全国竞赛活动,被誉为中国大学生创新创业的“小挑战杯”,每两年举办一届。2014年首届“创青春”的竞赛规模包括港、澳、台地区在内的全国近2000所高校,已成为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中层次最高、规模最大、参赛范围最广的群众性赛事,是当代大学生展现综合素质的重要舞台。第二届“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将于2016年下半年举行。第二届“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省级选拔竞赛将于2016年4月--6月举行,由共青团河北省委员会主办,河北师范大学负责承办。

二、参赛对象

参赛学生须为2016年7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我校中国籍本科生、硕士研究生(不包含在职研究生)。

三、参赛申报项目要求

以学院为单位集中上交项目计划书打印件及项目登记汇总表电子版(见附表1、2、3)。每件项目计划书上报一份,要求采用word格式,正文字体为仿宋-GB2312、字号为四号,行距设置为固定值28磅,文章版面尺寸14.5×22cm,普通A4纸打印。(只有经评选出的优秀上报项目才能参加省级竞赛,并按省组委会的规定统一打印装订)。

上报的截止时间为: 2016年3月4日,上报地点为:一办505。

四、大赛内容

大赛下设3项主体赛事: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创业实践挑战赛、公益创业赛(3项赛事具体内容与具体申报条件详见附件)。每个参赛项目只可选择参加一类,不得兼报。

五、日程安排

六、作品评审与评奖

1.校团委在收到各学院报送项目计划书后,邀请校内专家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2.校内选拔赛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组织奖四个奖项,校团委、学生处、就业工作处、教务处、科研处、研究生学院将对获奖学生和指导教师进行表彰。

3.学校在获奖项目中确定一批重点培育项目,团队根据专家和指导教师的意见修改、完善培育,学校从中选拔优秀项目参加河北省、全国比赛。

4.在河北省、全国比赛中获奖的,学校将给予获奖项目的指导教师、学生奖金奖励,且在学生评优等工作中享受相关政策(具体见相关规定)。

七、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广泛宣传,积极动员,深入学生了解并挖掘优秀项目或潜力项目,推荐的参赛项目应是能够体现本学院学生创新创业的最高水平。

2.参赛团队应考虑团队成员组成的合理性,项目团队人数不应超过10人。

3.根据“创青春”赛事的赛制特点,优先关注本科生项目,研究生项目不可超过提交项目总数量的一半。请各学院认真学习竞赛章程,研读项目报送要求,把握好工作进度,积极组织动员,引导和激励更多学生投身创业创新实践。通知未尽事宜,请登陆全国“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专用网站查询。


附件:大赛具体内容及具体申报条件


附表:1.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项目汇总表

2.创业实践挑战赛项目汇总表

3.公益创业赛项目汇总表

校团委 学生处 就业工作处 教务处 科研处 研究生学院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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