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5年度河北省先进会计工作者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7-07 浏览量:

根据《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总工会关于开展2015年度全省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冀财会〔2015〕16号)精神,经校领导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申报推荐2015年度河北省先进会计工作者人选。
申报推荐程序:自愿报名,单位推荐,校评审推荐小组评议,学校领导班子研究确定推荐人选(1名),参加河北省联评。
请符合评选条件并有意申报的教职工填写《2015年度河北省先进会计工作者申请表》,于7月10日中午12:00前报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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