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秋季开学暨重点工作落实情况专项督导检查的通知
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秋季开学暨重点工作落实情况专项督导检查的通知》(附件一)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16年秋季开学暨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的自查工作通知如下:
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要根据本单位工作职责对照《督导要点》(附件二)进行自查并撰写自查报告;各学院要对照《督导要点》逐项开展自查并填写《2016年秋季开学暨年度重点工作自查情况登记表》(附件三)。学校将对各有关单位的自查情况进行抽查。
请务必于9月4日前将自查报告和《自查情况登记表》纸质版(加盖公章)和电子版报送学校办公室文秘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