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暑期社会实践立项申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6-12 浏览量:

为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贯彻落实习近平在马克思诞辰2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感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基层的生动实践,引领和帮助广大学生成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新时代青年,在实践中践行新思想、干出新作为、拥抱新时代。根据上级有关部门部署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决定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开展2018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有关选题、立项、组队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总体思路
全面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宣传改革开放40周年成果、充分发挥青年大学生在我省“双创双服”工作中的生力军作用,引导青年大学生以“教室”小课堂所学的理论、“校园”中课堂积累的人文修养,积极走向“社会”大课堂。坚持实践活动与人才培养相结合、与志愿服务相结合、与创新创业相结合、与弘扬优良校风相结合,通过广泛开展国情省情考察、政策理论宣讲、改革足迹追寻、精准扶贫助农、文化艺术宣传、爱心公益服务、就业创业实习、智慧乡村建设等社会实践活动,磨炼意志品质、提升素质能力,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坚定有为的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同时努力扩大活动覆盖面、提升活动实效性,取得更好的育人成效和社会效益,助燃青年学子梦想,助推学校“双一流”建设。
 
二、参与方式
在校党委的领导下,社会实践活动分为四个层次:一是校级集中社会实践项目由校团委负责组织实施,各学院依照(含马克思主义学院、经济研究所,下同)确定的社会实践立项项目展开实践,学校统筹资助;二是鼓励各学院自行组织院级集中社会实践活动与教研室专业实习活动相结合,实践费用学院自筹;三是鼓励校学生会、研究生会、国旗护卫队、学生科技协会、学生社团等学生组织组建实践团队。四是学生分散社会实践活动按照文件要求由各院团委自行组织开展。
 
三、实践要求
2018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采取“统一要求、分散进行、集中验收”的形式,各社会实践小分队可采用走访座谈、问卷调查等多种形式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在调研中要融入红色理论宣讲、志愿服务等内容。可跨学院、年级组队,为“挑战杯”、“创青春”等系列赛事搭建平台,支持“调研河北”立项项目,支持学生科研课题的成果深化,鼓励能够发挥我校专业特色的实践项目。实践须结合指导课题,围绕立项选题设计1个专题调研、科研攻关或志愿服务项目,认真填写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立项申报书,根据实践项目职能分工、实践地基本情况、实践可行性分析、预期成果展示等内容制定项目实践计划,最终形成至少一篇高质量的实践报告。
校级实践项目组成人员不超过10人,其中,45岁及以下青年教师至少2人,教师总人数不超过3人,活动时间7天,实践地点原则上在河北省内,每项资助启动资金10000元。
 
四、实践安排
 
(一)宣传发动(6月12日-6月14日)
各学院团委、各学生组织要广泛动员宣传,积极调动广大学生的主动性和创造性,鼓励青年教师及广大学生结合立项参考选题寻找贴近专业特色、切合兴趣点的选题进行立项。
 
(二)项目申报(6月15日-6月21日)
1、各学院进行本单位申报项目初评,初评项目不得少于3项,最终确定1项校级社会实践项目。2、各级学生组织申报项目参加立项答辩,校团委将成立社会实践专家评委会对项目进行评审指导,根据答辩情况择优立项20-30项,并结合实践结果发放梯度资助。3、立项申报书要清晰呈现方案主题、日程安排、方案可行性、活动特色与效果、活动的社会服务性、预计成果等方面内容。4、学生组织进行5分钟PPT项目陈述答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团队培训(6月22日至6月24日)
校团委统一对所有集中社会实践项目师生进行培训,聘请相关专业教师,以3-4个专题的形式,集中讲授社会调查方法、抽样技术、论文与调研报告撰写、宣传报道写作、安全注意事项和经费使用办法等内容,以保证项目的顺利开展、资金的合理有效使用。同时就学生提出的疑问进行解答,帮助学生们在思想上、能力上、心理上、身体上做好充分准备。
 
(四)实践阶段(7月16日-8月31日)
各实践项目要严格按照项目计划实施实践活动,做好实践活动的宣传工作、实践的活动记录及资料整理工作,形成取得具有学术影响和社会影响的“五个一”实践成果:一份优秀的团队调查报告、访谈录或心得体会、一组高质量的视频或图片资料、一份完整的校内、校外媒体对团队活动报道情况的资料、一些为当地解决实际问题的证明材料、一批团队活动实时报送的过程性信息等。
 
(五)成果评审(9月开学后)
校团委组织专家组对暑期社会实践中各学院校级立项项目及各学生组织立项项目取得的成果进行综合评价,形成评审意见。综合考量实践活动的宣传情况及成果影响力,评选出省级优秀实践小分队,达到以下条件之一者优先考虑:(1)调研活动在新华社、中国教育报、河北日报等以上级别平面媒体宣传报道(见报)或河北省电视台宣传报道;(2)调研成果在相关领域期刊发表、结册出版;(3)调研成果获省领导批示,或获得省教育工委、教育厅、省委宣传部、团省委、省扶贫办等部门刊发利用。
在各学院小分队中评选校级优秀小分队10支,将追加资金支持8000元(上限);在学生自由申报项目中评选优秀项目10项,结合实际情况给予相应资助。
 
五、组织实施
1.各学院团委(社会实践主管部门)应高度重视2018年暑期社会实践工作,积极开展宣传动员活动,精心组织实践队伍;发动教师积极参与到学生暑期实践活动中来,给予实践团队专业性指导;发挥已建成暑期社会实践基地的作用,做好实践团队的后勤保障,确保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顺利推进。
2.在活动开展、宣传报道中统一使用我校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专题网站,统一使用校团委微博、微信公众平台、邮箱接发信息,校团委统一配发校级实践小分队服装,以便建立我校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信息发送平台和视觉形象识别系统。
3、加强安全管理,杜绝风险隐患。严查存在安全隐患的项目并指导其完善相关内容,委派安全联络负责人在实践期间每日联系正在进行实践的本院、本组织团队及个人,掌握实践活动的实时安全信息。
4.科学评比表彰,推进成果深化。通过组织成果答辩、风采展示等活动,评选并宣传学院及组织优秀实践成果,在全校范围内形成良好的社会实践活动榜样效应,扩大二次育人效果。
 
六、材料报送
各学院立项申报书(附件1)、项目汇总表(附件2)的纸质版及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报送,学生社团立项申报由社联统一报送,学生会等组织立项申报由本组织统一报送,并于6月19日17:00前交至校团委(四办221房间),以上材料的电子档打包发送至hbjmdxtw@126.com ,标题注明“**学院(组织)2018暑期社会实践立项申报”。
  
                                共青团KOK网页版官方网站委员会
                                     2018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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