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应用统计学、伦理学学科带头人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9-30 浏览量:

符合以下条件其中三项者,可申报:(1)具有以下称号之一者: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享受者、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河北省省管优秀专家、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河北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河北省社科优秀青年专家、河北省“新世纪三三三人才工程”中“第一层次”、“第二层次”入选者;(2)主持过国家级科研课题(含国家级规划指导课题),或近5年主持1项及以上省部级科研课题(含教育部专项任务课题),或近5年主持过2项资金支持在10万元以上的横向课题;(3)近5年,获得国家级科研、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前5名、二等奖前3名、三等奖前2名),或获得过省部级优秀科研、教学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一等奖前3名、二等奖前2名、三等奖两项前1名);(4)近5年来,作为第一作者在国内外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3篇及以上有影响的学术论文,或者作为第一作者在省级以上出版社出版1部及以上本学科领域的学术著作(有影响的学术论文参照KOK网页版官方网站原学科经费资助办法中规定的第一、第二、第三类资助刊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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