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选拔2018年春季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3-21 浏览量:


各单位:

根据国家汉办《关于组织2018年春季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国家公派出国教师推荐选拔工作的函》的文件要求,我校拟向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推荐赴赞比亚大学孔子学院汉语教师11名。为落实我校孔子学院/国家汉办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的推荐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程序
http://kzxyshizhi.hanban.org 进行网上注册,选择赞比亚大学孔子学院教师岗位或尼泊尔加德满都大学孔子学院教师岗位,按要求填写后,下载打印纸质表格《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申请表》。未在网上填写表格的将不予受理。(一)申请人须登录
(二)申请人须于3月29日12:00前将《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申请表》、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所在单位推荐信(负责人签字并盖章)提交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审核。

二、报名要求

我校教师只允许申请我校海外孔子学院需求岗位,申请其他岗位者,学校不予推荐。我校鼓励其他院校符合我校海外孔子学院岗位要求的教师申报。

三、派出待遇

教师待遇根据《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财教【2011】194号)文件执行。我校教师在评聘职称时可按照《KOK网页版官方网站校长会议纪要([2012]第2号)》文件执行。文件规定:“在我校孔子学院(尼泊尔加德满都大学孔子学院和赞比亚大学孔子学院)任职满三年,并达到河北省相关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审条件,在职称评审时不受本单位指标限制,可直接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职务。”

四、联系方式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刘晔 电话:87656558 具体事宜见附件。

附件:关于组织2018年春季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国家公派出国教师推荐选拔工作的函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二〇一八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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