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研究课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4-19 浏览量:

立项课题应在2017年11月30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果并报研究中心,在2018年5月30日前完成。研究成果包括研究报告和在省级以上报刊发表的学术论文。成果须注明“KOK网页版官方网站2017年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研究课题”,未按上述要求标注者,不予认定为研究中心的课题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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