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七届“新声”大学生语言文化艺术节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6-26 浏览量: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关于语言文化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积极推进中华优秀语言文化传承发展,提升新时代大学生语言文化素养与应用能力,打造大学生原创语言艺术精品,省教育厅发布《关于举办第七届“新声”大学生语言文化艺术节的通知》(冀教语函〔2024〕2号)。根据《通知》精神,现面向全体在校生征集作品,统一报送大赛组委会。

一、活动主题

奏响青春之歌,共谱时代华章。

二、活动内容

(一)名家讲坛:邀请央视著名主持人、著名朗诵艺术家或播音主持专业教育专家等举办讲座。

(二)朗诵大赛:举办第七届“新声”大学生原创作品朗诵大赛。

三、活动要求

(一)活动对象

参赛选手须为正式注册的在校学生(包括本科生、研究生等);每位选手参赛作品不得多于两个,且组合形式(合诵、独诵等)不能相同;每部作品的参赛人数不得超过6人,指导教师不超过2人。报名采用实名制,凭有效身份证明及学籍证明报名参赛,并填写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

(二)作品要求

参赛作品内容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符合本届“新声”大赛主题,内容积极向上,展现当代大学生良好的精神风貌和专业素养。参赛作品不得含有色情、暴力、反动或有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不得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不涉及著作权、版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相关法律纠纷。作品应体现“新声”特色,为“原创”或“改编”(影视剧或文学作品在舞台朗诵艺术形式上创新)作品,经典作品诵读不在参选之列。在参赛期间原则上不得更换作品。每个参赛作品时长不得超过7分钟。

(三)报名要求

参赛选手需提交一个文件夹压缩包,命名为“作品名称XXX+姓名+XXX学院”。文件夹包括:①参赛作品视频(名称与文件夹作品名称相同);②200字以内作品介绍;③作品完整文本;④第七届“新声”大学生语言文化艺术节报名信息表(见附件2)”,发送至邮箱:13400110998@163.com。

(四)作品报送

时间要求:2024年7月28日前

联系人:郑老师

联系电话:13400110998


教务处 新闻与文化传播学院

2024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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