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教职员工:
新华区税务局2月份对纳税人个税专项附加扣除2024年度自行申报信息进行了抽查,发现我校有64名职工填报异常,责令于3月份个税申报前更正,对于有错误不纠正的,从下月开始将不允许该纳税人税前扣除其专项附加扣除,并记录到申报档案中,影响其2024年度的个税汇算清缴。异常情况主要包括:
(1)子女教育项目夫妻双方均填报同一子女且扣除总额超过规定的;
(2)子女的身份证件类型填报为其他、外国护照、外国人工作许可证的;
(3)住房贷款利息项目夫妻双方均填报同一套房且扣除总额超过规定的;
(4)在当地已有住房的申报了住房租金的;
(5)同时申报了住房租金和住房贷款的;
(6)赡养老人项目兄弟姐妹均填报同一老人且扣除总额超过规定的;
(7)赡养老人项目填报了祖(外祖)父母,而祖(外祖)父母的子女未去世的;
(8)婴幼儿照护项目夫妻双方均填报同一子女且扣除总额超过规定的。
另外,我校已申报子女教育项目的职工中有17位,子女于国外就读,需要本人重新复核,如果无误,由学校统一上报税务局备案。
由于涉及个人信息隐私,《专项附加扣除类疑点数据核实处理明细清册》已分部门下达到各行政处室和院系处长(院长),请以上信息异常的教职在本月底前进行核实和更正,涉及子女国外就读的职工,请及时核实。核实和更正完成后请各行政处室和院系及时汇总反馈到财务处工资与税务管理科,再上报税务局,以免影响下月个税正常申报。
办理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咨询工资及税务科,电话:87656261。
财务处
2024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