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暑期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6-21 浏览量:


各部门、单位:

现将2023年暑期工作安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根据校历安排,学生从2023年6月26日至7月7日进行暑期社会实践,2023年7月8日至8月20日放暑假。2023年8月20日全体学生返校报到,8月21日上课。2023年7月8日至8月19日,各部门、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教职员工进行轮休。8月20日,全体教职工返校报到;8月21日正常上班。

2.2023年7月8日至8月20日,学校中层以上干部要根据学校主题教育安排,持续做好理论学习、调查研究、推动发展、检视整改等有关工作,如因特殊情况确需离石的,正处级干部离石需向校党委书记、校长、分管(联系)校领导和组织部报备,副处级干部离石需向分管(联系)校领导、部门主要负责人和组织部报备。各教学、教辅和后勤部门(单位)结合自身实际、采取适当方式,落实主题教育各项任务,确保不间断;建立领导干部值班制度,抓好主题教育任务的督促落实。教师党支部、学生党支部要针对不同情况,统筹在校离校党员,采取多种方式,持续抓好主题教育。

3.各部门、单位要切实做好假期的安全稳定工作,认真做好安全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放假前要组织召开一次全体会议,对师生员工进行安全、法制教育,提高师生的安全、法制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各教学、科研单位要对教师教学、科研和项目申报等工作做动员部署。

4.各学院及相关部门要安排专门工作人员,做好对暑期留校学生的管理服务工作,保证学生学习生活秩序。暑期学校施工较多,学院需及时提醒学生留意各施工场所标识,确保学生安全。

5.各单位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和专人值班制度,于7月7日下午下班前将本单位暑期值班值守安排(一式二份,加盖本部门公章)报送学校办公室(徐建宇,电话:87655580);暑期各处级单位负责人要保持联络畅通,遇有重大(突发、紧急)事项要及时报告校领导和学校总值班室(值班电话:87655917)。

6.后勤部门要安排好暑期的餐饮、环境清洁等服务保障工作。暑期班车运行时刻安排参见后勤服务中心主页,8月20日,班车恢复正常运行。


学校办公室

2023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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