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姚海放应邀来我校作题为“公司对外担保法律制度的新探索”的讲座。法学院副院长李大庆主持,柴伟伟博士参与讨论,一百余名本科生、研究生聆听讲座。
姚海放以实际案例为切入点,从不同角度阐释了公司对外担保法律制度的诸多问题。通过对一审、二审、再审判决书的对比分析,引导同学们对公司对外担保效力判断问题进行深入思考。他强调,公司对外担保效力的判断有诸多路径,包括判断《公司法》第16条的规范属性、把《公司法》第16条作为内部管理规范、强调法定代表人在公司对外担保中越权担保和表见代表的责任等。
柴伟伟博士在讨论中认为,公司在对外担保中,债权人对债务人有审查义务,但仅限于形式审查,同时债权人应该改变传统的“看章不看人”的做法,做到“看人、看章、看决议、看章程”的统一,以此来降低借贷风险。
讲座最后,姚海放副教授与同学们进行了互动交流。
本场讲座内容丰富,条理清晰,探索了公司对外担保的法律制度,丰富了同学们的知识结构,对我校法学专业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具有重要意义。(通讯员:法学院 石笑晗 摄影:董倩如)
讲座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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