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孙远教授应邀作题为“公诉权的程序规制——从庭前会议的实质化现象谈起”的学术讲座。法学院院长王利军主持,赵东博士参与讨论,一百余名师生参加。
孙远从《刑事诉讼法解释》第232条所体现的“庭前会议实质化”现象出发,对公诉权的程序性规制问题作了详细讲解。他指出,法院对起诉条件进行实质性审查,不仅是为了预防滥诉,更深层次的原因在于控审职能的分离。他强调,检察机关在庭审过程中的撤诉是一种“迟到的起诉审查”,这将会导致“控审不分”“控辩不平等”等问题。在交流阶段,孙远与赵东共同探讨了“如何对法定犯的起诉条件进行实质审查”,并回答了在场同学提出的“酌定不起诉”的相关问题。
本场讲座视角新颖,内容丰富,使同学们对公诉权的程序性规制问题有了更加清晰的了解,对提升我校法律人才培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通讯员:法学院 杜杰 摄影:李蓓蓓)
讲座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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