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法学院邀请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博士生导师陈云生教授在模拟法庭作题为“宪法视域下党内法规理论奠基与体系建设”的学术报告。法学院教师刘静仑主持,60余名研究生参加。
陈云生教授从宪法视角清晰阐述了党内法规理论与体系方面的问题。他从六届六中全会毛主席第一次提出“党规”这一概念到90年代党中央出台关于党内法规制定条例,介绍了党规的发展历程,这期间党规都是基于“党要管党”的理念,未上升到治国理政层面。中国共产党是我国的长期执政党,党带领人民群众艰苦奋斗,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并取得了巨大成就,说明了党内法规有其存在的必要性和必然性。他认为,目前我国法制呈现出二元并立的态势,即国家法律法规与党内法规并行。许多学者也致力于解释此种现象的合理性,当前问题主要集中在是否应支持这种二元并立的现状,党内法规的效力位阶如何界定,以及可否将党内法规作为软法来实施。陈云生对此给出建议:一是宪法作为人民意志的体现,在实践上要想建立起完备的党内法律体系,首先要坚持宪法至上原则。二是党内法规的制定可以以国家法律为模板,向系统完备的法律制度借鉴学习。三是党内法规制定要坚持自己的范围,权力不能过度外溢,要实现政党的自我约束。四是坚持合宪性监督,从中央到省级能否实现党内部自上而下的监督,这个问题还有待于更深的探讨。
此次报告使同学们对党内法规及现行国家法律体系有了更深的了解,开拓了眼界,增长了见识,对引导同学们学习宪法和推动我校宪法学科研究具有重要意义。(通讯员:法学院 刘宇轩)
【责任编辑:张惠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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