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法学院邀请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李晓明教授作题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理解及执行中存在的问题”的学术报告,法学院教师李献中主持,教师刘红霞以及60余名研究生参加。
李晓明从认罪认罚制度的概念界定出发,围绕认罪认罚制度存在的争议、争议产生的原因以及完善措施三个方面作了详细的阐述。他指出,认罪的实质是“认事”,即如实供述并承认指控的事实;认罚一般是从宽处罚,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愿意接受处罚,对人民检察院量刑建议的刑罚种类、幅度以及执行方式等均以认可。他强调,不同主体的站位和角度不同,对认罪认罚问题的理解也就不同。法院和检察院应当做理性的司法者,在现有的司法环境下换位思考,以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公平公正,构建法律人的职业共同体。最后,李晓明教授耐心解答了同学们的提问,并告诫同学们在日后的法律工作中要做一名理性的法律人,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刘红霞也指出,认罪认罚是当前刑法前沿问题,同学们应辩证地看待该制度,既看到其为犯罪人带来的益处,又看到其与节约司法资源之间的冲突。
李晓明的报告思路清晰、深入浅出,既表现出扎实的理论水平,又体现了高超的法律实务功底。该报告对引导同学们刑法学习和推动我校刑法学科研究具有重要意义。(通讯员:法学院 崔岩岩)
【责任编辑:张惠瑀】
李晓明教授学术报告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