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法学院邀请中国人民大学民商法科学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员王忠教授作题为“物权确权实务问题研究”的学术报告,法学院院长王利军主持,200余名本科生、研究生参加。
王忠从请求权基础分析、登记理论、不动产确权的范围、确权诉讼的程序与主体、确权诉讼与执行异议之诉、“排除执行”之不动产权益六个方面作了详细的讲解。他指出,明确请求权的基础是分析案件的前提,要按照法律逻辑思维对案件进行推理,不可乱加案由。不动产的确权不应仅以登记为标准,合法占有人的占有权可以对抗不动产的物权。他强调,在确权诉讼中,举证责任是重中之重,法律主体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本证和反证。执行异议不成立,不代表执行异议之诉不成立,在实践中要对两者进行严格区分。报告结束后,王忠对同学们的提问作出了详细解答,鼓励同学们“活到老、学到老”,时刻都不可忘记初心,忘记学习。
王忠的报告由浅及深、入法入理、引人深思,让同学们深入了解了物权实务中的相关问题,对推动我校法学学科建设和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具有积极作用。(供稿人: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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