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下午,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朱大旗应法学院邀请,作题为“财政法学研究的对象、目的与方法”的学术报告。报告会由法学院副院长胡海涛主持,学院师生100余人聆听。
讲座现场
朱大旗认为,学习和研究财政法学,必须明确财政法学的研究对象和研究目的,应采取科学的研究方法、应秉持正确的研究理念,去建构理论、阐释制度、分析问题、评判实践,才能对财政法学研究进行系统、深入地研究,从而触及问题的实质。他从财政法学的研究对象、目的和方法三个方面分析了财政法学。
本次学术报告是法学院法学“双一流”建设的重要内容,对于师生更好地理解财政法学具有很好的指导作用。(撰稿:法学院 朱方强 摄影:李梦影)
【值班编辑 李晓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