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下午,广西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李远龙应法学院邀请,在第三教学楼A105教室作题为“民族法学研究的若干问题”的讲座。讲座由法学院副院长胡海涛主持,30余名法学院师生到场聆听。
李远龙从三方面阐述了中国当代民族法学研究的内容:一是民族法学研究的概念、领域;二是民族法学研究的方法、手段;三是民族法学研究的地方性知识。他结合法律谚语讲解了多种研究方法和学习思路,从历史角度和社会学角度指出,民族法律问题要注重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并主张要将“田野调查”作为法学实践调研的方式。
本次讲座对民族法律问题进行了深层次剖析,使师生对民族法学领域知识有了更深了解,对拓宽师生的法学视野和研究思路有重要作用。(撰稿/摄影:法学院 谢梅玲)
【值班编辑:朱雪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