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上午,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付立庆应法学院邀请,在法学综合实验教学中心报告厅作题为“阶层式犯罪论体系的实践展开”的讲座。讲座由法学院张亚军教授主持,80余名法学院师生到场聆听。
讲座现场
付立庆主要从传统四要件理论对实践的禁锢、实践对传统理论的突破、理论与实践沟通的切入点、理论与实践融通的共识与功效等四个方面阐述违法意义上的犯罪概念。他指出,传统理论认为犯罪概念具有单一性,禁锢了实践中对具体案件的处理,但实践中也有不少判决突破了传统理论的束缚;在参与人欠缺刑事责任能力时,传统理论不区分间接正犯与教唆犯而一概认定为前者,存在疑问,而否定间接正犯的主张亦不足取;理论与实践的良性互动,有利于同案同判。他认为,“违法意义上的犯罪概念”应该成为底线共识。
本次讲座对犯罪概念做了精准解读,拓展了师生思维的深度与广度,对我校法学学科及“双一流”建设有重要的推动作用。(撰稿:法学院 谢梅玲 摄影:张颖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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